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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质量兴校战略,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规范科研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第一条 为激励我校教职工积极参与教育研究和科学研究,引导教职工提高科研水平和科研成果质量,依据《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工作条例》(行字[2015]83号),特制定本办法。
行字 [2021]12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各系部,全体专业技术人员: 2012 年 7 月 10 日 下午,学校学术委员会研究了参与完成校外科研项目的我校人员的考核和奖励办法。根据会议意见,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1. 我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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