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纪律
1. 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以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收取服务对象的好处,不得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科研人员服务。
2.本所实行坐班制度,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
2. 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工作人员将自己的课表交办公室科员,制作本所人员总课表,作为上班考勤的依据。
3. 认真做好办公室卫生,整理好个人桌面物品,保证办公室窗明几净、物品摆放井井有条。
4. 有事须向所领导请假。
5. 每月的最后一天由办公室科员将考勤表签字盖章后上报学校政工人事处。
二、办文规则
1. 所有文件材料须经科室领导审核,报所长终审定稿后才能付印发出。
2. 文件材料正式定稿前,所内交流尽量采用电子稿。
3. 文件材料应注意排版规范、格式美观、内容无错漏。
4. 文件材料的电子文档的文件名应在保证明确清晰不发生歧义的前提下使用简称,不应使用通知、统计资料等语义模糊的文件名,尽可能使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校级课题立项评审会通知、2010-2011学年教师科研成果统计及科研奖励汇总表、2010-2011学年教师科研工作量统分表等全称。
5. 所有纸质文件材料在期末统一移交至所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由档案人员依据所内档案分类目录归档;纸质文件相应的电子文档(定稿)也应在期末统一移交至所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由档案人员依据所内电子档案分类目录存储在移动硬盘中。
三、办事规则
1. 上班期间,应认真接待来访教师、收发文件、记录来电,并按岗位职责转交相关人员办理。
2. 外出办事须向其他同事交代去向。
3. 承担学校其他部门临时交办的工作,须由该部门与本所联系,待所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4. 认真学习并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做好与同事的合作协调,在人手紧张时主动分担同事工作,根据领导指派积极完成份外工作。
5. 所内印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印章的使用必须符合学校规定。凡属于合乎学校规定的用印事项,不必等待所领导审核,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核决定;复杂事项,报所领导审核后决定。
四、办会规则
1. 举办小型会议,应向所领导口头汇报,得到批准后根据职责权限起草会议通知,经所长审核通过后印刷盖章下发。
2. 举办中大型会议或重要会议,应经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指派专人起草报告,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中应具体说明会议的议题,举办的时间、地点,会议的规模,出席会议的校领导、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会期,会议的预期目标,会议的组办单位、负责人,会议经费预算等。
3. 会议应事先制定明确的议程,落实主持人和会议邀请的领导,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文字材料,布置好会场主席台,调试好音响多媒体设备,组织好参会人员。准备充分、议程紧凑,提高会议效率。不允许开无准备无目的的会议。
基础教育研究所
201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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