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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字体考核方案》

          写字不仅是技能训练,还是一个形成良好习惯、磨练意志与陶冶情操过程。为了增强广大师生对字体书写的重视程度,提高我校学生的书写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规范我校字体考核,提高学生字体书写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我校字体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黄晓曦  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
    成员:次多 扎西桑珠 焦兴青焦小青 阮水河 强巴班旦 李胜河张永国罗芳 付兴

三、考核方式

(一)考核时间:考核时间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

(二)考核分类:考核分为藏文字体考核和汉文字体考核。藏文专业学生参加藏文字体考核,其他专业学生参加汉文字体考核。在取得相应合格证书的基础上,藏文专业学生可以参加汉文字体考核,其他专业学生可以参加藏文字体考核。

(三)考核形式: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设立考场进行考核。每个考场25名学生,由教务处发放统一的书写用纸及书写材料,考生自带钢笔或中性笔进行书写,字体颜色统一为黑色。要求在20分钟内书写不少于300个汉字。作品由教务处组织评阅。

(四)评委组成:由教务处审核、筛选,成立汉文与藏文评委组。

(五)评阅方式: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评委分组进行评阅,每组由两名评委组成,取两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最后成绩,并评定相应等级。

四、考核标准

从版面、笔画基本功、结字造型、布局等维度进行考核,包括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四个等级。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五、证书发放

考生参加考核后,由教务处统一发放拉萨师专字体考核等级证书。该等级证书列入学生毕业资格审查范围。不合格者须参加补考,补考合格方可领取等级证书。

 

附:《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字体考核评分标准》

 

教务处
201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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