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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机构的通知

各部门:

高校实验室具备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职能,是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开展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重视实验室管理机构设置,明确实验室与相应机构的职能与任务,对于实验室科学、高效管理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现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将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与分工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舒宗荣(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员:张越友(教务处处长)

李胜河(数学和自然科学系副主任)

焦小青(信息技术系主任)

达娃次仁(财资处副处长)

代京瑞(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宋巍

成员:陈吉佳、郝嫘儡、拉珍、曹艳华

二、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将维护校园安全作为我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形成以系部为主体开展各项工作,学校层面领导、协调、督导的上下联动机制。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排查,重点对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品管理使用及其他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做到责任到人、及时整改。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三、实验室管理部门职能及分工

1.实验室建设

(1)系部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项目申报和论证、建立项目库、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然后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论证、评审;

(2)实验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由教务处与系部建立项目绩效考评指标,依据考评指标对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2.实验室教学管理及日常管理

(1)成立学校教务处、办公室和系部两级督导组,对实验室安全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并将检查督导情况如实反映给领导小组;

(2)办公室负责每年开展全校教工和学生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组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3)系部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4)系部组织实验教学数据、档案收集整理、检查,上报教育部数据等,教务处负责定期检查系部实验室档案整理情况,及时上报教育部有关统计数据;

(5)系部制定全校各专业实验室基本规章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宣传普及;

(6)系部负责实验室环境建设、安全设施管理、危险品管理、仓库管理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与管理。

3.设备管理与采购

(1)财资处负责组织仪器设备验收、入账、入固定资产管理;

(2)财资处根据设备量采取委托招标代理公开招标、邀标、网上竞价等方式;

(3)财资处根据招标法有关规定、履行招标流程,保留每次招标的记录、档案等。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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