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全体实习生:
为全面加强实习学生安全纪律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保证实习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顺畅信息渠道,掌控实习动态。各实习带队指导教师要通过QQ群、微信群、电话、短信等手段和各地市教育局、实习学校、实习生联系,及时了解各实习点情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同时,实习带队教师要加强与实习点的沟通,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实习工作周汇报制度。各实习小组应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各实习组长应每周向带队教师汇报全组实习、生活情况;各带队教师应以周报形式向教务处实践科和相关系部通报各实习点情况;实践科要汇总实习情况,每周向处领导汇报实习总体情况;教务处每周二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周实习总体情况。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汇报。
3.严格请销假制度。实习学生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实习学校和指导教师的安排,因事离开实习工作岗位,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按时销假。对于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或请假超假不归的学生将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4.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办事。实习学生在实习岗位上要服从统一指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严禁侮辱、体罚学生。
5.注意防火、防盗。不违章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不允许在宿舍使用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同时加强对个人物品的管理,不准带陌生人到实习单位,不准在宿舍留宿他人,不准将宿舍钥匙随便交给他人,不准将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放在宿舍,把防火防盗工作落在实处。
6.注意人身安全。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一定要注意政治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人身安全,不该说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吃的东西不吃,如有外出,尽量结伴而行,严禁外宿、寻衅闹事、打架斗殴等现象,避免意外损失或损伤。
7.全体实习生严禁在实习期间饮酒;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酗酒;严禁接受各实习单位、个人宴请饮酒,慰问赠酒;严禁相互宴请饮酒。
8.全体实习生要将实习情况和实习安全责任书内容告知家长,由家长签字确认,路途较远不方便者,可通讯联系确认。签字确认情况表于下学期开学初,一并交由实习带队教师交回实践科。
9. 实习结束后,学生不得自行组织聚会等活动,不得自行在外逗留,要立即返回家中,并向学校、实习带队教师、实习学校报平安,并要求家长向实习带队教师确认已回家。要注意交通安全,不得乘坐超载车辆以及无载客许可证、运营证的车辆。
10.各实习带队教师要将学校通知精神告知到各地市教育局和各实习点,请求配合理解支持,共同管理好实习生。
11.各实习生应按照《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育实习管理办法》实习内容和步骤,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锤炼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各系部、实习带队指导老师、全体实习生务必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彻底杜绝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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