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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做好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遴选的第一批学术骨干,名单见附件。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印发后入选的学术带头人提交述职报告,本次不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依据《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遴选培养第一批学术骨干的通知》(拉师行字[2018]70号)要求和个人任务申报书进行考核。

学术骨干及其团队应完成如下任务中的至少两项内容:

1.申报立项自治区级课题1项,或校级课题3项;

2.团队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4篇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或被SCI、EI等权威期刊收录论文1篇、发表2篇研究方向一致的学术论文);

3.以我校为第一作者单位且本人排名第一位,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取得发明专利1项;

4.以研究领域前沿动态、研究成果、团队建设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开展校内讲座不少于3场。

仅提交述职报告的学术带头人,应围绕《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进行不少于2000字的述职。

三、考核程序

采取个人自查、所在系部审查考核、学校组织终审考核的形式进行考核。学术骨干应如实填报《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考核登记表》(见附件),所在系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考核,签署具体意见。基础教育研究所按照校级科研项目结项评审程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考核结果

完成规定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的学术带头人及其团队,通过专家组评审的方可通过考核,发放结项证书。

未通过的考核的需限期整改,再次进行考核。整改后,仍未通过考核的,需退回资助经费,且5年内不得申报人才发展和团队建设类校级项目。

五、报送要求和时间

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下列材料报基础教育研究所,预期不予受理。

1.《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考核登记表》。表中成员为任务书填报内容一致,不得调整;有效成果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20年11月,不在此时间范围内、不属于团队成员的成果不得列入。

2.装订成册的成果支撑材料,主要包括学术骨干及其团队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知网下载论文打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或结项复印件、发明专利复印件、学术专著原件或复印件、讲座讲稿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学术骨干及其团队学术成果的其他资料。如提交学术专著原件,学术专著内容不需再放入装订成册的支撑材料中。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1月3日

 

附件2: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考核登记表.docx

附件1: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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