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党委、各高等院校党委、厅直属机关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促进学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区党委八届五次全委会精神,围绕加强和改进我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规律认识,积极开展党建理论研究,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我区教育事业与全国同步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课题指南
1.党的领导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
2.党的思想建设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教育科学发展研究
4.学校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长效机制研究
5.高中、中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研究
6.大学生党建工作研究
7.大学生党组织建设研究
8.大学生党员作用发挥研究
9.教职工党员发展工作研究
10.教师党员作用发挥研究
11.学校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研究
1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研究
以上选题为课题研究方向,申报课题可自拟题目。
三、申报条件及办法
(一)申报条件
此次党建理论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我区教育系统的党务工作者、高校辅导员以及从事党建理论教学与研究的教师,均可以申报。
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课题负责人填写《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
2.单位遴选。各地市教体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机关党委负责对本地(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初审、遴选,研究确定拟立项课题。
3.限额推荐。各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详见附件3),将拟立项课题的相关材料报送或邮寄至区教工委组干处。
4.审批立项。区教工委有关职能处室对各单位推荐的课题、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定、印发批准立项通知。批准立项的研究课题,区教育工委按照重点课题2万元/项、一般课题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
四、有关要求
1.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课题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从区教育工委批准立项起计算。
2.各单位、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课题的申报和推荐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党务工作者、教师申报党建理论研究课题。课题批准立项后,要对课题的进度及资金使用加强督导和监管。
3.课题申报材料(含光盘)请务于10月2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区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逾期不予受理。为便于工作联系,请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
附件:
1.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课题申报书
2.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课题推荐汇总表
3.西藏自治区教育系统党建理论研究课题名额分配表
中共西藏自治区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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