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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根据《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15年西藏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类。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资助1-2万元。另外,在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中分别设立若干自筹资金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申报项目的领域内,有较突出的成就。

2.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应当具有硕士学位。

3.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报办法

1.申报程序。本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凡初次申报者必须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请登录账号和密码,项目申请人获得账号和密码后可登录西藏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系统(http://rwsk.xzmy.edu.cn)进行申报。本次项目教育厅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初审、遴选后,在网上进行最后申报。

2.申报材料包括《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A表、B表)》(见附件2)一式四份于9月21日之前报送基教所。

3.申报限额。重点项目本科院校每校限报2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项;一般项目、青年项目本科院校每校各限报6项,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各限报3项。自筹资金项目不限额申报。

4.申报的重点项目如未通过评审,项目主持人同意参加一般项目评审的,可参加一般项目的评审。

四、注意事项

1.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最多参与2项。凡正在承担教育部和省级人文社科项目的主持人,或根据项目任务达到结项时间而未及时结项的,本次不能申报。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2年,研究起始时间为2015年10月。应用性研究项目的申报,提倡并鼓励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及科研人员申报项目。

4.申报人于9月15日之前必须到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申请登录账号和密码,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范友悦、张永红、邹洪亮

电话:0891-6390466

附件:1.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A表)

2.西藏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B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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