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机构设置 >> 纪律检查委员会 >> 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五一”期间相关纪律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23年“五一”将至,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五一”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土特产品;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礼金、礼品、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财物严禁师生酒驾、醉驾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明节日期间纪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把廉洁过节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中,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发挥好“头雁”作用,带头抵制“四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节俭、廉洁过好节日。

三、严肃监督执纪。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部位”,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典型案件将一律通报曝光。


中共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开展办公用房自查整改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严明2023年清明节期间 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版权所有©拉萨师范学院
地址:中国·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圣陶南路88号  |  邮政编码:850007
校办公室:0891-6823591 招生就业办公室:0891-682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