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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办法(试行)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进行有效监测,保障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教师[2017]13号),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责任机构

各系部各专业教研室组织实施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工作,系部教学科研办和学生管理科负责协调与配合评价工作的开展。

 二、评价对象和评价周期

专业每年8月针对最近一届毕业生作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分析,周期为1年,评价结果用于课程体系及课程的持续改进、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第二课堂活动的调整等。

三、评价方法

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目的是检验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是否达到预期质量标准,是专业持续改进的基本前提。通过收集和确定体现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行为表现的相关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对毕业生达成毕业要求情况做出评价。

(一)基于课程考核及第二课堂的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

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下各支撑教学活动,包括每门课程的教学目标、考核目标、内容、方式及结果,以及第二课堂的考核结果。

2.评价方法

设置支撑每项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的教学活动即各课程与第二课堂;统筹一门课程支撑多个毕业要求指标点,以及某一指标点下各课程的支撑强度,为每门课程赋权重系数,作为评价目标值;确定各课程达成度评价值;确定各项毕业要求二级指标点达成度评价值;确定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即同一毕业要求内各二级指标点达成度评价值之平均值;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值,即8条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最小值。

3.评价依据

课程考核目标、教学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强度;同一指标点下各课程权重比例;课程考核过程性记录及结果;第二课堂考核记录及结果。

4.评价结果分析及改进措施

制定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阈值:0.75,若达到该阈值则视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为该项毕业要求赋新阈值(以一年为动态调整期,对新阈值合理性进行分析),于第二年以新阈值为标准持续改进各教学活动对毕业要求的支撑情况;若结果未达成,重新审视该指标点下教学活动对毕业要求指标点覆盖情况,统筹该毕业要求下各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强度分布,在现有课程中增加强支撑内容或新增强支撑课程。

(二)基于用人单位及应届毕业生反馈数据的定性评价

1.基于用人单位的毕业要求外部达成度评价

开展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以便从用人单位视角评估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弥补师范生教育在实际工作能力培养方面的欠缺,从而缩小用人单位对师范生工作能力需求与专业培养教育师范生之间的差距。

(1)评价内容

毕业生在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2)评价方法

向用人单位发放毕业生满意度调查问卷、走访用人单位及毕业生实习单位现场调研访谈、校友返校座谈会,对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度情况进行评价。

(3)评价依据

本专业毕业生工作3-5年后毕业要求达成情况,涵盖毕业生在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等方面的表现。

(4)评价结果分析改进措施

制定各项毕业要求达成度阈值:3.5,若达到该阈值则视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将评价结果反馈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自评

根据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毕业率,对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进行评价。同时,以问卷调查形式为主,辅以毕业生座谈会、校友返校交流会等,每年开展一次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自评问卷调查,形成毕业生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的自我评价,作为上述毕业要求达成情况客观评价方法的重要补充。

四、评价结果的分析与反馈

专业在分析、总结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总体评价结果的基础上,形成《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五、评价结果的利用

结合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专业教研室对各相关课程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本专业课程体系的修订提出建议,对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进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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