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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构建师范专业与师范附小之间合作共同体的实施方案

各部门:

2018年10月24日,学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江白同志带领政工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等部门负责同志,前往附小调研。调研后,江白书记指示要加强各师范专业与师范附小之间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和师范生培养方面的合作。为贯彻落实江白书记指示,以及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中关于高校“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依据教育部关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的专业认证标准,构建师范生协同培养机制,全面推动师范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人才培养质量。

  1. 工作目标

    以我校各师范专业(教研室)为基础,结合师范附小实际,构建我校各师范专业与附小之间的“协同型”、“伙伴型”关系。重点探索联合培养师范生、联合开展小学校本培训、联合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教研活动。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的师范生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形成共赢的局面,推进教师教育改革的持续深入,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三、工作内容和主要任务

    1.建立各专业与附小各学科组之间畅通的工作联系交流机制。

    2.推动各专业教学法教师与附小相应学科教师之间互换岗位。

    3.推动各专业带头人和专家参与附小各学科教研组的教研活动,合作开展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

    4.推动各专业带头人和专家参与附小的校本培训。

    四、主要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教师教育合作共同体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江  白(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

    副组长:舒宗荣(党委委员、副校长)

            尼玛潘多(市纪委调研员、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其飞(党委委员、副校长)

            德庆央吉(党委委员、副校长)

    成  员:邓万峰(师范附小校长)

    吴海栓(政工人事处副处长)

            司志华(办公室副主任)

            钟  鸣(财务资产管理处处长)

            张越友(教务处处长)

    米玛次仁(学工处处长)

            格桑占堆(继续教育部副主任)

            旺  青(语文和社会科学系副主任)

            李胜河(数学和自然科学系副主任)

            焦小青(信息技术系主任)

            旦  巴(体育艺术系主任)

            强巴班旦(教育系副主任)

            付  兴(公共教学部主任)

            胡细平(信息网络中心主任)

            杨  富(基础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罗  芳(图书文献中心副主任)

            旦增晋美(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任:田志军;成员:索朗德吉、王琦、扎西平措、廖治华、孙启文。

    2.提高思想认识。各系部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各师范专业与附小之间的合作共同体,对于师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对于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对于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对于促进西藏基础教育发展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推动好此项工作。

    3.明确工作责任。教务处要做好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各系部要细化工作内容和措施,具体推动各专业与附小之间的深度合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好管理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具体参与到合作中。

    4.建立学校与附小之间的联系交流机制。教务处负责与附小学校层面的工作联系,组织召开共同体年会。系部教学副主任为学科之间具体合作工作的负责人,系部为各专业指派一名专业建设经验丰富、教学科研水平高、熟悉基础教育发展的教师,具体联系对应的附小学科组组长,双方合作商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具体工作。

    5.实施教师岗位互换。开展我校各专业教学法教师与附小各学科教学骨干之间的岗位互换,即我校教学法教师到附小兼任对应学科课程,附小教学骨干到我校兼任教学法课程,为师范生授示范课、观摩课。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将岗位互换推进到我校各专业教师与附小教学骨干之间。

    6.合作开展教研活动。我校教学骨干和专家前往附小参加相应学科组的教研活动,双方合作开展教学改革实践和教学研究。我校教学骨干和专家要主动向附小教师学习,增进对基础教育教学状况的了解,加深小学教学体验,在参与附小教研活动中,促进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在教育学和心理学素养、学科教学理论、教研方法等方面的优势,与小学教师合作开展教研教改的实践与研究,在促进小学教研教改、促进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7.合作开展校本培训。一方面,我校教学骨干和专家有义务为附小教师的业务学习举办讲座,根据附小需求策划组织实施校本培训活动。另一方面,附小教学骨干也可根据我校教师需求,为我校教师举办有关小学教学方面的专业讲座。

    8.提供条件保障。我校教师在附小任课的课时量计入校内教学工作量;教研活动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制动经费预算,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使用。与附小合作承担的教研教改课题,凭结题证书享受校内教研教改课题的各项待遇;校内工作安排上,要尽力为教师参加附小教研活动提供时间上的便利。

    9.适度拓展合作对象范围。本方案不仅限于师范附小的合作共同体的组织与实施。各系部可以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将相应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应用于与区内其他小学的合作中。

    各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创新,形成师范专业与小学之间共同发展的局面。

     

     

                                  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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