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管理处工作分为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部分,工作内容分别如下:
财务管理方面:
一、财务负责人的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报销单的审核,签字;
2、负责制定相关的财务部门规章;
3、负责编制单位的预算汇总表;
4、负责单位年末的决算工作;
5、负责学校各类财务预算指标的控制。
二、会计工作职责
1、负责单位的会计核算业务,正确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账簿;
2、负责单位日常账务处理,审查原始单据,整理会计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负责编制单位的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报告;
4、负责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费用明细账、固定资产账簿的登记与保管;
5、定期对账,发现差异查明原因,处理结账时有关的账务调整事宜;审核、装订及保管各类会计凭证。
三、出纳工作职责
1、现金的日常收支和保管,银行账户的开户与销户;
2、清点各部门交来的各种款项,做到有问题当时问清并及时处理;
3、财务规定做好报销工作和每天现金盘点,核对账目,补充备用金,定期编制出纳报表;
4、查实、汇报各银行账户余额,定期向财务总监汇报具体银行存款及备用金情况;
5、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每月同会计对账与总分类账核对;
6、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同会计对账与总分类账核对;
7、收款收据、发票、空白银行票据的保管与开具,定期整理装订银行对账单;
8、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
四、工资核算工作职责
1、负责单位所有职工工资的录入,变更,审核上报;
2、负责单位职工工资信息的变更审核;
3、负责职工的工资补发;
4、负责单位薪资档案的保管;
5、负责银行代发工资资料的报送,以及催促银行及时发放工资;
6、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的登记、变更工作;
7、负责工资表的打印,工资表相关附件的粘贴;
8、负责教师职工课时费的制表、发放;负责单位职工岗位津贴的录入和发放;
五、医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每位职工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相关信息的采集、登记、变更;
2、负责每位员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转入转出等;
3、负责医疗保险的缴存,医疗凭证的报送、审核和办理各项医保缴费的请款手续;
4、负责某些职工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的查询;
5、负责派遣员工对社保知识的咨询和社保购买情况的核查工作;
6、负责学生医疗保险的缴存与报销。
六、学生学费与课本费的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学费和教材费的缴存,登记;
2、督促没交学费、教材费的学生及时不交学费和教材费;
3、负责学生助学贷款款项的到账查询及监督;
4、函授生学费的收取与缴存。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负责单位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汇总造册,对出现的盈亏、毁损要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固定资产核算工作,定期反映国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和资产原值、净值、折旧情况;负责对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的计提;负责单位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做好资产管理统计指标分析、报告、定期考核,年终提出资产管理分析报告。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项目的规划和储备
1、根据学校的发展进行长期项目规划。
2、学校基建领导小组结合具体实际,对学校项目建设进行储备。
二、项目的申报
1、落实项目建设用地。
2、对落实用地进行地质勘测、环评节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3、申请发改部门进行项目审批立项。
三、项目的实施
1、前期准备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
协同设计院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到现场反复勘察、设计、反复审查定稿。市发改委委托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可研审核,经专家评审、修改后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初步设计概算
协同设计院进行初步设计,并做初步设计概算(市发改委委托工程咨询公司进行概算审核,经专家评审、修改后出初步设计概算报告。)
(3)申请拉萨市发改委或者自治区发改委进行概算批复。
(4)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进行施工图设计,请审图公司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5)到拉萨市城乡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规划设计条件》《概算批复》 (施工图 )
(6)拉萨市消防大队办理消防设施审核意见(需要提供施工图、概算批复)
(7)拉萨市气象局办理防雷设施审核意见(需要提供施工图、概算批复)
(8)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投标工作
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概算批复》 《施工图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协助施工方办理《施工许可证》
需要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 《用地规划许可证》《红线图》 《规划设计条件》《概算批复》 (施工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施审核意见、防雷设施审核意见、中标通知书、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证明书。
2、开工建设管理
(1)协同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进行图纸会审。
(2)负责工程基础、主体、水电暖安装的全程监工。
(3)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杜绝违规分包建设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
(4)严格按照区市两级政府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基建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
3、竣工验收
会同设计方、监理方、施工方及拉萨市发改委、拉萨市城乡规划局进行竣工验收。
四、审计报拉萨市审计局审计合格后交付使用。
五、项目建设资料归档备案
对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日志及监理日志、大事纪要、竣工验收文件等存档备案。确保项目材料完整、严密。
六、基建统计
做好基本建设年度统计和总结工作,按要求做好各项基本建设报表工作。
地址:中国·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圣陶南路88号 | 邮政编码:850007
校办公室:0891-6823591 招生就业办公室:0891-6822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