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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推荐第三十一期业余党校学员的通知

各系部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我校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为党组织培养合格后备军,学校将举办第三十一期业余党校。现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党章》、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爱国主义教育、民主团结教育、反分裂教育、时政热点等内容。

二、学员推荐条件

参加业余党校学习的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思想上积极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坚决拥护党的领导;

(三)坚决反对分裂,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四)品学兼优,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五)工作勤奋努力,团结同事,群众基础好。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为业余党校学员: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处分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三)在校期间,有考试作弊行为,受过处分者。

参加过业余团校和青马工程的优秀共青团员优先推荐。

各系部团总支推荐的学生学员由校团委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推荐。参加学习的学生学员以校团委报政工人事处名单为准。

三、推荐办法

(一)班级学生推荐办法:由各系部团总支按班级学生总数10%比例推荐,认真填写附件一,于1015日前将名单及附件一电子版(EXCEL)报送校团委。

(二)学生会及社团成员推荐办法:系学生会成员推荐参照班级学生推荐办法执行。校学生会成员及社团成员按10%比例,由校团委考察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各系部团总支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公平、公开、公正推荐学员,加强宣传教育。

(四)各系部团总支要加强对学员学习情况的监督,组织学员按时参加党校学习。



附件一:第三十期一业余党校学员登记表

共青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1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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