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人事处岗位职责
一、处长:尹利平
负责政工人事处全面工作,按照校党委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党委各项决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上下协调,推动处室工作扎实开展。
二、副处长:
格桑平措:分管负责组织、人事、工会,具体负责干部、编制、工会工作。
三、具体岗位职责
(一)组织人事科主要职责
组织人事工作:刘家书 刘贝 熊欧妮 云登诺布
1、根据校党委的组织工作要求,组织、协调全校党员学习教育活动;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的收缴和管理。
2、办理有关人事奖项的申报和先进评选、公示、上报等组织工作;建立教职工奖惩档案。
3、办理教职工报到、工作调动、辞职、自动离职、退(离)休以及合同续签等手续;办理教职工病、事假、养育假及婚丧假上报审批工作;做好外籍教师、访问学者等的有关管理工作。
4、人事信息数据库维护和人事统计报表以及为校领导和各个职能部门提供有关数据;做好人事档案材料管理。
5、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和指导。
6、办理全校教职工各类人事证明及教职工的进修、培训和考试等手续。
7、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及请、消假(包括探亲假)的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共青团工作;
9、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其他与组织人事有关的工作和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干部管理:尹利平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开展调查研究,制定有关干部工作的规划、计划、制度、规定等。
2、负责副科级干部的考察、考核、奖惩;并提出任免、调配、交流的意见。
3、协助校党委和处领导做好干部的任免、呈报工作。
4、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搞好备用衔接。
5、办理因公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
6、负责全校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政治审查工作。
7、根据上级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干部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工作:王静、魏钰捷
1、依据有关劳动工资方面政策、法规,拟定本科的规章制度。
2、负责教职工的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和劳动保险等方面的工作,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的审核、审批工作。
3、协助处领导做好人事调配、人员调动工作。协助处领导、干部科、师资科做好干部、教师、工人定级和工资填报等工作。
4、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辞职审批手续。
5、负责教职工工伤费、丧葬费、抚恤金、残废金、职工补助、遗属补助的审核发放工作。
6、负责劳动工资方面的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全校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及对劳动工资政策的解答。
8、完成上级组织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校:刘家书
1、认真学习和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议。
2、根据校党委的工作安排,负责制定党校教学计划。
3、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校内外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政治思想觉悟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为党校的兼职教师。
4、负责党校的建设、管理、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负责学员的学习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6、配合纪检部门作好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7、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科主要职责
宣传:徐颖怡 姚乐 仁青旺姆 王鹏
1、负责学校宣传工作方面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2、负责校广播站、网络等信息安全性检查。
3、负责全校性会议、活动的横幅会标制作。
4、负责做好校内新闻宣传工作,协助做好学校对外宣传工作。
5、协助校工会、团委和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6、负责校内重要事件、活动和新闻的摄影及相关照片归档工作。
7、负责校内刊物、讲座、论坛等的宏观管理与备案。
8、负责上级和校内有关宣传工作文件的收发、管理、传阅工作。
9、营造校园文化氛围的实施及管理。
10、完成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宣传工作。
师资管理:尹利平 徐颖怡 仁青旺姆 姚乐
1、参与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师资队伍状况,制订教师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有计划有目的地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
3、随时了解、掌握学校师资队伍的现状,分析其年龄、职称、学历,及时将有关信息向领导反馈,提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选拔、培养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并跟踪考核管理,抓好师资队伍的梯队建设。
5、负责教师基本情况数据库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师资的培训以及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负责做好教师进修、国内外访问、短期考察、参加学术会议等组织管理(包括选拔和审查)及上报工作。
7、负责学校教师职称评定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教师任课资格的确定。
8、负责做好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教师考核、试讲、评价等项工作。
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妇联工作:格桑平措、洛桑朗珍
1、贯彻落实党关于妇女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机关职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对其妇女工作进行指导。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校各族妇女同学校党委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3、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开展妇女教师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4、代表妇女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会主要职责
工会工作:洛桑朗珍
1、以《中国工会章程》、《工会法》为依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学校党委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工会工作。并在党委领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日常工作。
2.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协助组织学校的民主参与和民主建设活动,按要求做好会员代表大会、教代会的筹备及换届工作,检查、督促和落实代表提案、意见案,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
3、负责对工会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呼声和要求,就有关涉及职工群众利益的事情提出建议和意见。
4、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研究工会工作理论,培训提高校内各级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增强工会的活力。
5、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6、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工作。
7、收、管、用好工会经费,为工会建设服务。
8、负责本所工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9、负责工会、职代会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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