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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人事处职责》

(一)、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党务、组织人事编制、宣传和师资管理和人才引进;

2,负责学校教职工考核、职工劳资、调配、劳保福利和职称评定;

3,负责工会、职代会、妇联等组织管理;

4,协助校党委办好党校,承担全校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

5,负责校报编辑部、校刊的管理;

6,负责国际合作交流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下设机构

组织人事科、宣传科、工会办公室(挂靠)、党校(挂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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