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15年上半年赴对口支援高校进修学习教师和挂职锻炼干部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赴对口支援高校进修学习教师和挂职锻炼干部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办法》(拉师党字[2008]066号)文件规定,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选派纪律性强、工作勤奋、有进取精神的教师或管理干部;
二、进修教师、学习锻炼干部的选派不能论资排辈,不能视作是人人均应享受的“福利”,要择优选派,切实选派有发展潜力,能为部门、学校发展建设贡献力量的教师或干部;
三、各部门要为本部门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的干部制定学习锻炼任务,及时了解教师进修和干部学习锻炼情况,进修学习结束后,要对进修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各部门请于11月14日前,将拟选派进修教师和学习锻炼干部名单报政工人事处。
进修学习教师和挂职锻炼干部推荐名单 |
政工人事处
201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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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办公室:0891-6823591 招生就业办公室:0891-6822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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