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鉴》(以下简称《年鉴》)是记载学校一年来教学、科研、管理、保障等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发展概况的工具书,是记录学校发展的重要载体。为做好学校年鉴的编撰工作,同时为区市党委、政府和区教工委、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编撰教育年鉴提供稿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年鉴》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资料,客观、真实、全面的记述和反映年度学校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和成果,发挥年鉴存史、资政、育人、传承的作用,为学校各级领导科学决策、对外交流提供翔实可靠的史料性文献资料。
二、组织保证
为加强年鉴编写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年鉴编写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鉴编写委员会”(以下简称 “年鉴编委会”)。年鉴编委会由学校党委书记任主任,校长任常务副主任,副校长任副主任,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任委员。
“年鉴编委会”下设“年鉴编辑部”,年鉴编辑部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任主编,另设副主编、执行主编、特约编审若干;学校各部门设年鉴特约编辑一名,负责供稿。
三、《年鉴》编纂工作职责
(一)“年鉴编委会”:研究确定《年鉴》工作方针和编撰纲要,负责《年鉴》的终审工作。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为“年鉴编委会”委员,为本部门稿件内容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所报送稿件需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重要内容还需呈送主管校领导审阅,所报送纸质稿件需加盖公章。
(二)“年鉴编辑部”:负责年鉴工作相关文件的审定和《年鉴》稿件的统稿和审阅。年鉴编辑部办公室设助理编辑一名,由学校聘请具有相关背景的专业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在年鉴编辑部主编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制定年鉴编写工作的计划草拟、会议组织、稿件收集、意见整理、沟通联络和工作落实,以及《年鉴》印发和宣传工作。同时为区市党委、政府和区教工委、教育厅等上级单位编撰教育年鉴提供稿件。
(三)各部门的年鉴特约编辑:负责部门资料收集、撰写和稿件报送,其工作内容纳入岗位职责,各部门应为特约编辑的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年鉴特约编辑需熟悉本部门情况,有较强的文字归纳能力和写作功底,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学校各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都必须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细致的做好本部门年鉴资料的收集、组稿和上报工作。
四、《年鉴》框架设计
《年鉴》采用条目编排体系,框架结构分为篇目、分目、类目、条目四个层次;篇目下设分目,分目第一段设概括性的类目“概况”;分目下设类目,类目下设条目。《年鉴》资料及各类数据的起始时间为上一年度1月1日,截止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
五、《年鉴》编纂要求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立场鲜明,观点正确。
(二)实事求是,述而不论。
(三)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和说明体,文字简洁,语言朴实,层次分明。
(四)对相关数据和相关人员的个人信息要认真、反复核准,避免差错。
六、《年鉴》编纂时间安排
《年鉴》编撰工作,于每年3月5日正式启动,“年鉴编委会”下发工作方案和各部门任务分解书,“年鉴编辑部”负责组织相关培训;3月至5月各部门收集资料、撰写部门稿件,5月底前,学校各部门完成条目编写、图片编辑等组稿上报工作;6月至7月年鉴编辑部统稿、审稿,各部门修改补充;8月底报编委会定稿,9月完成《年鉴》印制。
每年年底前,年鉴编辑部将根据各部门完成年鉴工作的进度、稿件字数和质量进行总结评比,报年鉴编委会通过,颁发证书和奖励。
七、其他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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