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藏党办发〔2014〕44号)《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纪委(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试行))》《西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藏党办发〔2014〕59)《西藏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藏党办发〔2015〕27号)《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共拉萨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委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的通知》(拉主责办发〔202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1.加强组织领导。党委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将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主动扛起“两个责任”,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全面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和新出台的党纪党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2.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两个维护”作为明确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根本政治保障、作为党员干部的首要政治责任,坚决做到思想上充分信赖党的领导核心,政治上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组织上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核心,感情上深刻认同党的领导核心。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实践标准。
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定不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式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规党纪。严厉查处政治态度暧昧、政治立场不坚定以及各种违背原则、违反党规党纪、损害甚至分解党中央权威的现象和问题、人和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加强反分裂斗争纪律监督检查,时刻警惕防范重大风险,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对隐藏在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进行精准识别、坚决清除。
4.强化理论武装。依托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党课等形式,紧扣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提高学习转化能力上下功夫,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领会“十三个显著优势”“十三个坚持和完善”的深刻内涵和内在联系,掌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大思想武器。党委会适时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隔周举行1次,学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每年不少于2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定期开展党员干部、师生员工意识形态研判工作,总结成绩、分析问题、制定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牢牢掌握舆论主阵地,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主动亮剑、斗争。
5.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优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机制,完善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根据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并延伸到系、部、科室等基层组织,推动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和规范“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各项制度,构建立体式的监督网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委和区市纪委报告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决策部署情况以及重要工作推进情况,每学期至少汇报1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考核制度,每学期对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不少于1次,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结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班子、成员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述廉和评议。学校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进行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醒谈话。
6.选好用好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按照拉萨市“五重五用”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坚持事业为上严把人选标准,精准选干部配班子,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规范和加强干部调整,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违规违纪问题;健全科学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选拔任用机制、考核评价机制;落实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7.抓好作风建设。继承和弘扬“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大力弘扬“深、实、精、真”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准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家教家风、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人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
8.抓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和区教育厅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学校《春季开学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新冠肺炎疫情五级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20余项规章制度,巩固来之不易成果,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全员参与、多措并举,科学研判、严防死守,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9.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领导和支持纪委依纪依规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学校纪委单独设置事宜,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大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对纪委上报的重要情况、重要线索及时研究、批示。
10.深入推进源头治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学校综合改革相融合,各项改革举措要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与防范腐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惩治腐败责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建立廉政风险识别、评估、预警、防控一体化的反腐工作网络,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及时纠正,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对党规党纪和中央、区市纪委全会等重要部署要求及时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参观区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教育手册等途径,面向党员干部师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文化氛围。每学期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次;通报典型案例不少于3次。
二、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谋划和积极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
2.强化组织推动和工作指导。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做到专题研究、分解任务,抓好督促落实。深入处室系部、班级、结对帮扶点开展调研,每年至少形成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领导、督促纪委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纪委上报的重要情况、重要线索及时研究、批示;采取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3.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对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开展廉政约谈,记录在册,每年至少开展1次。加强对班子成员、系室系部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促其纠正。
4.定期信访接待。完善信访机制,健全校领导定期信访接待制度,畅通反映渠道,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确定每周1天接待来访师生,定期处理来访信件,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问题。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按要求述职述廉,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拉萨市委、自治区纪委对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1.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处室系部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
2.强化组织推动和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加强对分管处室系部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每学期,至少2次深入系部处室、班级、结对帮扶点开展调研,每年至少形成1篇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3.切实加强检查督促。每学期和分管处室系部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及时采取廉政约谈、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处室系部班子成员、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执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4.定期信访接待。畅通反映渠道,执行好校领导定期信访接待制度。确定每周1天接待来访师生,定期认真处理来访信件,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问题。
5.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办分管单位、部门违纪违法案件;按要求述职述廉,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主动接受拉萨市委对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
四、纪委监督责任清单
1.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党委研究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加强检查考核,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落实区市纪委监委和校党委工作部署,加强调查研究,向校党委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每学期至少向区市纪委监委和校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每年至少2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及时向校党委汇报上级纪委有关工作要求。
2.严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坚定执行各项纪律,严格遵守党员“负面清单”,落实落细纪委明确的各项制度,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纪权威。以全市“党的建设制度落实年”为抓手,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推动干部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善于运用制度谋事干事,在制度框架内抓好工作落实。坚决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克服纪律松弛、组织涣散等现象,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党章党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纠突出问题。
3.深化廉政教育。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以上率下,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坚持科级以上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试和廉政承诺制度。通过参观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发放宣传教育手册等途径,协助学校党委对学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关键部门重点岗位负责人、教职员工和学生党员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每学期组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不少于1次,播放廉政警示教育片不少于1次;通报典型案例不少于3次。
4.狠抓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办法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刹住四风问题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症”精神,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坚决查处。加大作风建设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重视校风建设,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弘扬优良学风,提升干部作风。
5.完善制度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区市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学校现代治理体系,把廉洁性要求融入制度建设和学校管理,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不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督促各部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和加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
6.加强监督检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多谈少函,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加强对“两个维护”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监督。督促广大教师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守教育规矩、教学规矩、课堂规矩,把握教书育人的正确方向。加强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管理,重点加强网上购买书籍、音像制品的管理,严禁购买违禁书籍、音像制品等资料。严把人才引进、学术交流、科研资助、项目培训中的纪律关,维护教学课堂阵地政治安全和教育纪律,严肃查处课堂内外传播违纪违法言论的行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纪委关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纪律要求,严禁造谣传谣信谣,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纪律监督工作,对不听指挥、违反纪律者,依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问题集中、群众信访反映较多的事项和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招生考试、招标采购、基建工程、科研经费管理、教育收费等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
7.严肃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力度,深化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整治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娱乐性质活动问题。畅通信访渠道,规范问题线索处置,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约谈、函询。严明审查纪律,规范监督执纪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把握政策界限,积极容错纠错,保护师生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8.推进学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按照《关于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机构及人员配备的意见》《中共拉萨市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共产党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拉委复〔2020〕1号)精神,一体推进“三项改革”,积极推进拉萨师专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单独设置拉萨师专纪委,配齐配全人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队伍。有效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准确把握工作内涵,积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举措、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能力水平。
五、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有关会议精神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尤其是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治国理政系列讲话精神、习近平致西藏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贺信精神、习近平致在首钢医院实习的西藏大学医学院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关于西藏系列讲话精神等内容,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制度和文件。
2.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举措,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认真部署落实;自觉接受学校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以及本部门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的检查考核。每学期至少1次向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加强廉政教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党规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藏教工委〔2018〕3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藏教厅〔2020〕15号)精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引导教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加强教师和大学生廉洁教育,组织参加各类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加强本部门廉政文化建设。每学期,对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的廉政教育、廉洁教育不少于1次。
4.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过节、廉洁办会、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因公出差、出国(境)管理、干部婚丧嫁娶等有关要求,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增强教职员工服务担当意识,切实履职尽责。
5.强化制度建设。加强本部门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规范各项工作,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组织开展对本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梳理职权事项,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廉政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增强集体决策意识,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做好系(处)务公开;切实履行本部门监督职责,建立内部督促、检查、提醒各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堵塞管理漏洞。
6.及时约谈提醒。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主要负责同志对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干部开展廉政约谈,对本部门教职员工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负责或受分管校领导、纪委的委托,同本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各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每年至少进行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提醒谈话。
7.支持配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配合和协助纪委核查本部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要求完成学校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报表、总结等材料。
地址:中国·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圣陶南路88号 | 邮政编码:850007
校办公室:0891-6823591 招生就业办公室:0891-682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