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研究国家和地方专业设置的动态、方向,宏观把握指导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工作。
2.对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评议。
二、委员工作职责
1.研究专业设置、调整、建设的政策法规,研究专业设置、调整、建设的动态和方向。
2.审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计划,审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
3.督促贯彻落实专业设置相关的国家与地方政策法规。
4.对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工作开展检查、督促与评议。
5.指导各系(部)的专业设置、调整、建设与评估工作。
6.完成专业设置委员会交付的其它工作。
三、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方面有关制度、文件的起草。
2.负责组织有关专业设置、调整与建设的会议。
3.负责协调各系(部)开展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备案或审批填报工作。
4.负责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5.完成学校专业设置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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