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开展课程过程化考核评价,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一环。请各系部根据《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课程过程化考核评价的实施意见》(拉师教字[2019]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要求,结合本系部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过程化考核评价的相关工作。
1.由于此次是我校第一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课程过程化考核评价工作,建议根据教学团队构成、课程特点、授课对象等实际情况,各专业选择1—3门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开展试点工作,确有条件的教学团队可选择少量通识必修课或公共选修课开展试点工作。
2.凡经讨论且系部同意实施过程化考核评价的课程,教学团队均应编写《**课程过程化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实施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过程监管举措、要求及评分标准。
3.可从“实施意见”的“考核模式”中选择合适的具体考核方式方法,也可制订更具学科特点、专业特色的考核方式方法。
4.各系教科办汇总各课程实施方案,并填写《实施过程化考核评价的课程汇总表》。
5.请各系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将《**课程过程化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及《实施过程化考核评价的课程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孙启文)。
6.课程教学团队依据“实施方案”,开展过程化考核评价的具体活动。课程结束后,应全面、具体地总结实施过程、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或问题、改进措施等,撰写书面总结材料,并将方案、总结、过程性材料等全套收集、整理后,交至系部教科办,由系部统一建档保管。
7.学校教学督导领导小组、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务处、系部、教学团队共同进行实时跟踪管理、评价与总结。
8.本次实施过程性考核评价的课程,在下一轮的课程教学中,根据需要或维持原实施方案或修改实施方案后,继续推行。其他课程按“实施意见”和本通知要求,每学期再选择1-3门参加过程化考核,逐步扩大实施过程化考核的课程范围。届时不再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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