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整体工作实际,现就开展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师范教育专业2015年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参加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3、普通话等级合格。
4、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且和成绩合格。
5、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条件。
三、申请人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高校师范教育专业2015年毕业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个复印件各一份。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一式一份。
5、所在学校对本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7、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四、有关工作安排
1、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今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全部通过网上报名申请完成。
2、工作安排
(1)通过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利用网上报名系统采集申请人信息。
(2)各系部统一组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生进行网上报名,填报信息。
(3)申请人提交的各种材料应齐全准确,同时应在网报系统中打印《承诺书》并签字确认。
(4)我校网报现场确认点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如果填报西藏大学或拉萨师专人事处等机构为现场确认点造成办不了教师资格证的情况,有学生自己承担一切后果。
(5)我们将认真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及提交的各种书面材料,打印《受理凭证》并签字盖章,留存备查。
(6)网报中如有疑问,请与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0891-6331528
五、报名时间
1、我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5月5日,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点必须写:拉萨师专招就处(就业指导部门)。
六、有关工作要求
1、辅导员及班主任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存档备查。
2、学校要建立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档案并备查。档案材料务必齐全真实,辅导员审查完原件后,将复印件交到招就办。
4、网上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不得由教师自行登录注册信息。
各系部辅导员按时保质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
地址:中国·西藏拉萨市城关区圣陶南路88号 | 邮政编码:850007
校办公室:0891-6823591 招生就业办公室:0891-68227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