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
经市文明委同意,现将《拉萨市开展寻找“拉萨好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拉萨好人”是一个称谓一份荣耀,更是一种力量。他们来自基层,服务群众,又感染着身边的人,是一股推动社会文明的正能量。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依托广大群众选树一批身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先进人物,在全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经市文明委同意,决定从2014年1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寻找“拉萨好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在熟悉的人群中推举好人,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好事,为各级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群众基础;广泛宣传好人好事,增进先进文化的凝聚引领能力,宣传正能量,传播正能量,引导越来越多的人见贤思齐,争做好人,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广大干部群众推举、评议“拉萨好人”的长效机制和活动平台,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 活动组织
主办:中共拉萨市委宣传部、拉萨市文明办
协办:拉萨文明网、拉萨晚报社、拉萨市广播电视台
1.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以及审核各省(区)、各单位的推荐材料和负责广泛组织发动市民参与网上投票和评议。
2. 拉萨文明网根据整个活动的要求开设网上投票平台。
3. 拉萨电视台负责制作寻找“拉萨好人”公益宣传短片,负责制作已选树的“拉萨好人”事迹短片。
4. 拉萨晚报社、拉萨市广播电视台、拉萨文明网开设专题栏目广泛宣传“拉萨好人”活动,对选树的“拉萨好人”进行强力宣传报道。
5. 各省(区)、各单位负责本县(区)、本单位“拉萨好人”的推荐和材料的审核等工作。并组织干部群众参与网上投票。
三、 推荐条件
“拉萨好人”评选应根据基本条件和各类标准条件。活动贯穿全年(2014年11月-2015年底),并长期开展,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类别,每类原则每月各评选“拉萨好人”
1. 推荐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选入选。
2. 各类别推荐评选标准
助人为乐: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热情,尽心竭力帮助他人,特别是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残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奉献爱心,努力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事迹突出。
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第一,信用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感人事迹。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专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一定影响力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发好评。
敬老爱亲: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四、 活动形式
1. 宣传动员。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寻找“拉萨好人”活动,并按照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个方面分别推荐身边的好人,挖掘道德典型。推荐人数每月没类型1-2人(所推荐的候选人需在本县区、本单位善行义举好人榜中公示。)
2. 各行业推荐“拉萨好人”。各县(区)文明办、市(中)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审核本部门上报候选人推荐。
3. 群众推荐和自荐“拉萨好人”。“拉萨好人”特别注重群众性,要积极鼓励广大市民群众推荐和自荐。所推荐人员必须由所在县(区)文明办和乡(镇)政府盖章审核。干部群众通过信函推荐的应当注明被推荐人和推荐人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素质。
4. 推荐择优“拉萨好人”。评选按照“事迹感人、社会反响大、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标准,每月10日-25日“拉萨好人”候选人将在拉萨文明网接受广大群众的投票。入选“拉萨好人”的,将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好人”,优先推荐参加全市、全区、全国道德模范评选。
5. 网上评议。参加评选的候选人经个县(区)、各单位审核把关后上报市文明办,市文明办将推选至拉萨文明网接受全市广大网民及干部群众在拉萨文明网对推荐上榜的“拉萨好人”进行跟帖、投票,进一步营造“当好人、做好事”的浓厚氛围。
6. 每月视候选人票数情况和市文明办审查情况,选取当月“拉萨好人”。当月未入选的候选人可在下月继续参加投票评选,每月候选人起始票数为零。已经当选拉萨市各级道德模范及提名奖的,不在推荐参加“拉萨好人”评选范围,但作为全区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候选人推荐。
五、 材料报送
各候选人或推荐人填写《简介》和推荐表,及另附详细事迹材料和1-5张电子照片(必须有一张登记照,其余可以是生活照或工作照,照片与所报类型相符,jpg格式,不小于640*480像素,不超过100k),语言要平实
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可通过各县(区)文明办或市(中)直单位报送,亦可通过信函方式推荐报送至市文明办421室(报送时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另附电子版一份)。邮件标题注明“拉萨好人”。
联系人:张春花,联系电话:0891-6328264,邮箱地址:lasawenming@126.com,联系地址:拉萨市江苏大道拉萨市政府421室。
六、 结果公布
1. 投票方式:登陆拉萨文明网(http://ls.wenming .cn/)“拉萨好人”活动专题投票专区。
2. 投票规则:
①投票时间:推荐时间为每月的5日前,参加投票时间为每月的10日—25日,为期15天。
① 每位投票人一天内给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每个类别最多投20票,当天合计投票不超过100票。
② 每月在拉萨文明网上公布当月的投票结果。
③ 每月集中公布一次排名靠前的“拉萨好人”名单及事迹材料,并在市属主要媒体发布“拉萨好人”名单及其事迹。
七、 相关要求
1. 开展“拉萨好人”评选活动是深化“道德讲堂”建设、善行义举好人榜,强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每年年底,市文明办将依据入选“拉萨好人”人数、网络投票总数、学习宣传情况等,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行业、村镇、社区评选的重要依据。
2. 个县(区)、各部门一方面要积极挖掘选树群众身边的各类“拉萨好人”,另一方面要对每月所推选的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等仔细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事迹真实客观,日常工作和生活符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并按照要求准时上报材料。
3. 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为候选人投票。市文明办将向当选“拉萨好人”颁发荣誉证书,以资表彰。“拉萨好人”当选者将作为“中国好人”推荐主要名单,作为全国、全区、全市道德模范评选推优先考虑对象。
4. 个县(区)、各部门要以“道德讲堂”“身边好人”巡讲(演),文艺演出等形式,在学校、机关、企业、社区、军营、村镇开展“拉萨好人”选树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好人好事。
5. 拉萨文明网制作专题页面全面展示“拉萨好人”的感人事迹。各级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活动和“拉萨好人”好人事迹多角度宣传,形象生动的展示各级各类身边好人的事迹和风采。
附件1
如(姓名,性别,拉萨市***中学学生,“勇”,用自身行为生动的诠释了雷锋精神,用见义勇为的行动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2014年4月荣获自治区“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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