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教育事业经费(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藏财科教指[2021]1号)要求,参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277号)管理要求,为支持我校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探索,进一步提升我校青年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学校升本工作,现将2021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经费资助额度
2021年度设立专项课题类别:青年专项(10项)和特色专项(10项),课题经费均按照校级一般项目标准(1.5万元/项)执行。
研究周期:1年,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至2年。
二、申报条件
1.主持人需为我校在编教职员工,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同期只能主持1个校级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原则上同期参与承担的校级课题数不得超过2项;在研校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青年专项申报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2.2021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项目青年专项不设选题,申报者可根据学术研究实际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鼓励优先选择特色专项研究领域和方向。特色专项研究领域和方向为西藏基础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民族文化。
为增强学校各类项目区别度,更好发挥各类专项经费使用效益,高校课程教学、教学改革类选题不列入申报范围之内。
3.各级各类已立项及已完成的项目,或已完成项目及其子项目或其某一章节的项目研究一概不予立项,一经发现按学术道德问题处理,两年内不得申报校级科研项目。
4.2021年高校基本科研经费支持项目实行专家指导,青年教师可在推荐人选中选择与申请课题方向相同或相近方向的教师作为自己课题申报的指导老师,从科研选题、研究技术路线等方面进行指导,助推项目顺利开展。
指导教师人选:张越友(思政)、杨富(思政)、林咏梅(思政)、范友悦(汉语文)、罗芳(汉语文)、普琼(藏文)、桑杰措(藏文)、吴海栓(英语)、司志华(教育技术)、范孝楚(教育学)、尼珍(教育学)、平措卓嘎(心理学)、龙卿志(心理学)、李胜河(数学)、王琦(数学)、徐宾(化学)、徐全学(物理)、杨东(物理)、宋海峰(体育)、田志军(体育)、仓姆啦(美术)、徐颖怡(音乐)。
三、评审办法
2021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课题采用匿名评审,评审会2/3以上专家同意方可立项。
四、材料报送
1.将纸质稿课题申报书1份、项目论证活页一式9份及相关电子稿交至基础教育研究所办公室。
2.课题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等相关材料请在拉萨师专科研交流群、师专工作交流群(微信)或校园网基教所网站下载。
五、验收结项要求
1.结项报告不少于1.5万字,其中综述参考文献字数应控制在2000字以内,校级课题查重率不得超过25%。在我校学报或更高层次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将作为结项重要参考指标。
2.延期、变更或撤消的课题经基教所同意后,报专家评审会审议,同意后方可延期、变更或撤项,每个课题在研究周期内只能进行一次延期和变更,课题变更须在中期检查前提出书面申请,校级课题中期检查将采用会议评审的形式于每年11月下旬开展。
3.课题结项通过开展评审会评审专家打分的形式进行鉴定,平均分80分及以上方可结题。
4. 2021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项目结题材料将会在结项通知中做具体要求。
联系人:马新尖
六、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按照《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详细内容请到教科办查阅)
1.2021年高校基本科研业务经费支持项目申报书
2.拉萨师专科研项目论证活页
公共教学部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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