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是提高教学质量、增强科研能力的关键,是学校实现办学目标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十一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以引进重点建设的学科和专业所急需的人才为主。侧重提高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改善学缘结构,注重引进人才的政治素质、团队精神和道德水准,德才兼备,身体健康,择优引进。
二、人才引进的对象
教学、科研及相关管理岗位人才引进,以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为主,其他岗位人才引进,根据学校年度需求情况确定。
三、年度人才引进政策、计划的编制
政工人事处根据各系部处室年度人才需求,结合学校用人实际,统一协调安排,于每年年初编制年度人才引计划,制定有关规定。
四、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合约管理。
凡属引进的人才,均须与学校签订服务协议,履行相应的职责。服务期满后,去留尊重本人意愿。服务期内要求调离学校或单方面违约,经学校研究同意后,按违约处理,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调离手续。
五、人才引进的对象、待遇、服务年限等规定以年度人才引进政策、计划为准。
六、本规定由政工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