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上报质量工程2009年对口支援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206号)精神,按照《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各部门已将2009年度拟进修学习人员名单报政工人事处,现请各部门通知本部门2009年拟进修学习人员,认真准备好如下材料:
1、个人进修学习计划;
2、三张免冠二寸照片;
3、《“质量工程”2009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
请务必于2008年11月10日前将照片交政工人事处,将个人进修学习计划、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yangfu1981_2000@126.com,人事处汇总后报教育部审批。
附件:“质量工程”2009年对口支援工作受援高校教师进修(干部学习锻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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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工人事处
2008年11月2日